根据《湖南省第二类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湘药监发〔2022〕20号)要求,我局对优先医疗器械审批申请进行了核实,拟同意以下申请项目纳入优先审批程序,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5月23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申请人 |
产品名称 |
湖南可孚听力技术有限公司 |
真耳分析仪 |
监督电话:0731-88633364 传真:0731-88633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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