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南省省直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单位: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填报时间:2023年6月30日
单位名称 |
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规章 |
责任部门 |
备注 |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等。 |
政策法规处 |
|
2.《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药品进口管理办法》《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等。 |
药品注册管理处 |
||
3.《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药品召回管理办法》等。 |
药品生产监管处 |
||
4.《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药品召回管理办法》等。 |
药品流通监管处 |
||
5.《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处 |
||
6.《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牙膏监督管理办法》等。 |
化妆品监督管理处 |
||
本单位普法工作的组织协调部门:政策法规处 |
说明:1.请根据本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和工作实际,对本部门普法责任清单进行重新调整;
2.请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权力清单,全面呈现本部门、本单位依法履职的法律依据,体现全面性。
2023年湖南省省直机关“谁执法谁普法”任务清单
单位: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填报时间:2023年6月30日
项目指标 |
序号 |
重点普法任务 |
备注 |
公共指标 |
1 |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相关内容纳入年内党委(组)中心组集中学法内容和本单位、本系统法治培训内容,开展宣讲不少于1次。 |
|
2 |
突出宣传宪法,开展宪法进机关活动,组织系统干部开展日常宪法学习宣传,集中组织好本系统“宪法宣传周”活动。 |
|
|
3 |
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每年组织学法不少于2次。 |
|
|
4 |
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在年度述职中加入述法内容。 |
|
|
5 |
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学法用法考法制度,每年至少举办一期法治专题培训班,组织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网上学法,年内课时达标率100%,应考人员参考率100%,合格率98%以上。按要求及时编辑、更新本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相关专业法律法规学习读本和考试题库。 |
|
|
6 |
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组织网上集中观看或现场集中旁听庭审,年内不少于1次。 |
|
|
7 |
在部门单位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开辟法治宣传专栏(专题)。设置“以案释法”栏目,定期发布普法宣传内容和“以案释法”案例,年内报送不少于3个典型案例。 |
|
|
8 |
加强对本单位乡村振兴联系点的指导,有针对性地宣传普及本部门与群众生产生活和乡村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年内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不少于1次。 |
|
|
9 |
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八五”普法规划和《湖南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 |
|
|
个性指标 |
1 |
结合部门职能明确普法责任。结合湖南药品监督管理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梳理制定并公布部门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大力宣传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相关法律法规,促进监管业务部门落实普法责任,做到普法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
|
2 |
结合业务工作开展普法宣法。在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中把向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具体行政审批和执法办案过程中,实现审批执法办案中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 |
|
|
3 |
组织好每年的普法宣传活动。在开展“安全用药月”、“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和“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中,重点宣传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强化监管部门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增强守法意识。 |
|
|
4 |
支持药品相关行业协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引导药品企业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提高企业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 |
|
说明:1.请各单位根据本单位普法责任清单,结合工作实际,填写个性指标内容应不少于3条;
2.制定任务清单时,要将具体普法内容与具体履职行为相结合,将普法责任融入本部门法定职责的具体履行之中,体现精准性。